• 索 引 号: FJ00126-0700-2024-00145
  • 文号: 闽林文〔2024〕12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4-12-26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建瓯市徐墩镇汉良村至胡豆村公路工程涉及归宗岩省级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的核准意见
  • 内容概述: 关于建瓯市徐墩镇汉良村至胡豆村公路工程涉及归宗岩省级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的核准意见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建瓯市徐墩镇汉良村至胡豆村公路工程涉及归宗岩省级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的核准意见
来源:保护地处 时间: 2024-12-26 11:55
建瓯市徐墩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归宗岩省级风景名胜区内实施建瓯市徐墩镇汉良村至胡豆村公路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规定,《建瓯市徐墩镇汉良村至胡豆村公路工程涉及归宗岩省级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已经建瓯市省级风景名胜区保护中心审核,并经南平市林业局审查同意。经研究,我局核准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申请上报的《建瓯市徐墩镇汉良村至胡豆村公路工程涉及归宗岩省级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公路涉及归宗岩风景名胜区长度约4.688公里,路面宽度为7.5米,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要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随意堆放建设材料及设置废弃物堆放场。同时,要优化施工工艺,尽量避免施工对水体等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南平市林业局、建瓯市林业局要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强化安全管理;项目结束后,要及时做好边坡等的修复治理以及场地清理和绿化美化工作,维护景区环境风貌。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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