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J00126-3000-2024-00118 | 文号 | 闽林文〔2024〕73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12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开展 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 |
索 引 号 | FJ00126-3000-2024-00118 | ||
文号 | 闽林文〔2024〕73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林业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8-12 | ||
有效性 | |||
标题 |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开展 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 |
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局直属各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闽工办〔2024〕67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帮助林业困难职工解决子女“上学难”问题,实现“为品质生活充电 为幸福人生赋能”总体目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8月。
二、活动内容
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局党组和省总工会工作部署,组织基层工会调查摸底林业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等家庭生活情况,层层排摸,精准认定“金秋助学”帮扶对象,持续做实做优“金秋助学”品牌,不断健全完善工会送温暖工作体系,努力实现对林业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应帮尽帮、应助尽助”,充分发挥教育扶贫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林业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助学对象
(一)因单亲、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较重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残疾、遭受重大疫情、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
以上三类林业职工家庭中,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专科,以下简称“大学生”)和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以下简称“高中生”)的子女。
四、助学方式
各级林业工会要坚持开展资金助学,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给予资金补助(名额分配表详见附表),践行工会“不让一个职工子女因家庭生活困难而辍学”的初心与承诺。凡符合助学条件的林业职工家庭,由职工本人向其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在读证明、学费票据等原始凭证或复印件,按所在基层工会隶属关系向上申报,逐级审核。要注重从“单一资助”向“立德树人”转变,探索物质资助与素质提升、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助学机制,帮助受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劳动观以及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励他们自立自强、勤奋学习、励志成才,用知识改变命运,靠奋斗成就人生,有效激发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的内生动力。
五、助学标准
省林业局参照省总工会助学标准,大学生每年助学金不高于3000元/生,高中生每年助学金不高于2000元/生。各地、各单位使用自筹助学资金的,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助学标准。使用社会募集资金的,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给予受助学生资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金秋助学”是林业工会打造“四季服务职工”品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抓手,对于提高林业职工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摸排申报、审核把关、资源集成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把“金秋助学”活动做强做优,做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
(二)规范监督管理。省林业工会资金只能用于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三类对象。坚持实名制管理,助学资金除省局领导现场慰问外原则上采取银行卡转账方式发放,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资金使用的工作流程和监督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各级林业工会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原则,确保“金秋助学”活动运作规范、公平公正,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问题发生。
(三)增强宣传力度。各级林业工会要加大“金秋助学”活动宣传力度,在当地主流媒体、工会新媒体等平台深入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广泛宣传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以及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浓厚助学氛围,扩大“金秋助学”品牌效应。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分配的名额,认真填写《2024年省林业局“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登记表》《2024年省林业局资助困难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3),于8月18日前报省林业工会。联系人:王娟,电话:0591-87855568,邮政(EMS)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省林业局,电子邮箱:fjlygh@163.com。
附件:1.2024年省林业局“金秋助学”活动名额分配表
2.2024年省林业局“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登记表
3.2024年省林业局资助困难学生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省林业局“金秋助学”
活动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名额(人) |
1 |
南平市林业系统 |
2 |
2 |
三明市林业系统 |
2 |
3 |
龙岩市林业系统 |
2 |
4 |
漳州市林业系统 |
2 |
5 |
厦门市林业系统 |
1 |
6 |
泉州市林业系统 |
2 |
7 |
莆田市林业系统 |
2 |
8 |
福州市林业系统 |
2 |
9 |
宁德市林业系统 |
2 |
10 |
平潭综合实验区林业系统 |
1 |
11 |
省林业局机关工会 |
1 |
12 |
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
1 |
13 |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
1 |
14 |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
1 |
15 |
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
1 |
16 |
福州植物园 |
1 |
17 |
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
1 |
18 |
福建三明林业学校 |
1 |
19 |
省洋口国有林场 |
1 |
20 |
省林业科技试验中心 |
1 |
合 计 |
28 |
备注:实际补助名额结合各单位申报情况确定。
附件2
2024年省林业局“金秋助学”活动
资助对象登记表
填报单位: 工会主席: 联系电话:
学生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 |
|||
高(初)中 毕业学校 |
录取(或在读)学校及专业 |
高(中)考分数(文科.理科) |
||||
家庭情况 |
父亲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母亲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家庭详细 地 址 |
家庭人均 年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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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款 人 银行信息 |
户 名 |
帐 号 |
开 户 行 |
|||
家庭困难 详细情况 |
家庭困难情况以职工身份描述,字数100字以内。 |
|||||
单位党政组织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单位工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2024年省林业局资助困难学生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学生情况 |
困难职工情况 |
助学 金额(元) |
||||||||
学生姓名 |
性别 |
学生身份证号 |
录取/在读学校及年级、专业 |
学生电话 |
职工姓名 |
家庭困难详细情况 |
家庭地址 |
职工电话 |
工作单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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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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