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6-00020
- 文号: 闽林函〔2026〕5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6-04-15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28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内容概述: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28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发挥竹资源优势 打造我省“以竹代塑”产业高地的提案》(2026128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竹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省将竹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进“以竹代塑”产业发展,助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一是推进竹山流转合作。印发《关于加快竹山流转提升竹业经营效益的通知》,持续加快竹山流转,推动规模经营,提升经营效益。二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竹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进一步提升竹林经营基础设施,提升竹林可持续经营水平。2025年,支持竹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县6个、现代竹业重点县建设10个。三是推进企业做强做大。实施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和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建设,扶持一批“以竹代塑”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八一永庆、双羿竹木、龙竹科技、福人集团等4家竹企入选“2023年度中国竹产业品牌十强企业榜单”,政和竹茶具被评为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提案提出的建议,充分发挥我省竹产业发展优势,推动我省“以竹代塑”产业发展。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实施竹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支持各地建设竹山机耕道、竹林培育相关设施设备、竹山分解点等,并将竹山机耕道、竹山分解点按规定纳入林业生产经营服务设施用地范围。二是落实产业扶持政策。继续用好用活省级财政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以竹代塑”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和引进新设备,推动竹纤维、竹缠绕等新型竹质材料产品研发生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三是提升机械化水平。支持有条件地区提升竹资源培育机械化水平,打造竹机示范基地。探索竹山低空经济应用场景,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订单作业等方式,在竹林抚育、采运等重点环节推广先进设备。推动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竹资源丰富地区的竹(林)机社会化服务网络。四是提升产品影响力。支持“以竹代塑”产品申请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支持南平、三明等地举办竹业博览会、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等活动,鼓励竹企积极参加国内外展会,展示推介我省餐具、吸管、饮料棒、安全帽、家居家具等各类“以竹代塑”产品,提升消费者认知度。
领导署名:林旭东
联 系 人:李海滨(改革发展处)
联系电话:0591-88608163
福建省林业局
2026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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