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5-00068
- 文号: 闽林函〔2025〕14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7-07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1105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答复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1105号提案。
朱建辉委员:
《关于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加快绿色经济发展的提案》(202511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及福建省实施方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
一、突出产业化利用
一是夯实绿色本底,推进国土绿化美化。以提质量、增效益为主线,深入开展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和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持续优化林分质量、美化林相颜值,推动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升、森林质量持续向好,筑牢绿色生态底色。“十四五”以来,全省完成植树造林533万亩、森林抚育1504万亩、封山育林517万亩,累计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1580.1万亩,重点区域林相改善32.4万亩。
二是着力将绿色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升级壮大绿色产业。推动木材加工、竹产业、花卉苗木、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拓宽山区林区林农增收渠道。加快培育林木生物质利用、生态文旅融合、林业碳汇开发等新业态新模式。2024年,省统计局核算的林业一产产值增长4.5%,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8121亿元、同比增长6.1%,位居全国前列;竹产业总产值超1200亿元,全省竹林面积、竹笋年产量均居全国第一;花卉苗木全产业链总产值达1355.5亿元。全省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3324万亩,总产值893亿元。根据第三方调查,2024年全省森林旅游接待游客人数2.7亿人次、同比增长13.1%,森林旅游直接收入1213.9亿元、同比增长18.9%。
二、突出市场化交易
一是推动林权规范流转。实施加快林权流转五年行动,2022年以来全省新增林权流转面积799.06万亩。特别是依托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打造覆盖全省的林权交易平台,累计成交林业类产品金额超26亿元。
二是推动林权资产折资量化。联合省委金融办、人行福建省分行、福建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林票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率先从省级层面完善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统一推行“福林票”,不断推进林业高效合作经营,促进资源增长、林权增益、林农增收。截至目前,我省林票改革已拓展到6个设区市、36个县(市、区)。
三是拓展林业碳汇服务。推进龙岩、南平、三明3个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在全国首创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率先推出林业碳票、一元碳汇等,福建林业碳汇典型案例入选国家有关部委司局主编的《碳达峰碳中和案例选》《林业碳汇和碳达峰碳中和》。
四是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根据我省实际,会同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组织编制省级生态产品目录清单(2024年版),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五是优化金融保险服务。大力推广“闽林通”系列普惠金融产品,截至2024年末,全省涉林贷款余额1553亿元,惠及43.8万户林业经营主体;森林综合保险承保面积达1.1亿亩、参保率达91%。
三、突出价值化补偿
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全省区划界定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3997.7万亩,占林地面积的30%,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政策,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执行分类分档补偿标准。其中,乔木林及其它地类的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23元,经济林和竹林的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22元,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林权所有者每年每亩再补3元,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片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32元。2024年,共安排省级以上财政资金8.92亿元,支持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和林权所有者经济补偿,实现“林农得利、社会得绿”。继续实施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工作,2021年至2024年省级财政共投入补助资金1.85亿元,完成20.7万亩赎买等改革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局党组“抓好375,再创新业绩”的总体思路,结合“十五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架“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现代林业发展新格局。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方燕鸿
联 系 人:林志勇(计财处)
联系电话:0591-88608189
福建省林业局
2025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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