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5-00067
  • 文号: 闽林函〔2025〕14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7-07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1271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答复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1271号提案。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127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计财处 时间: 2025-07-10 11:01

苏金福委员:

  《关于深入挖掘培育福建省森林“钱库”的提案》(202512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培育森林“钱库”,深入践行“三库+碳库”理念,通过制度创新、科技赋能、产业融合等举措,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探索出一条具有福建特色的森林“钱库”培育路径。

  一、夯实森林“钱库”基础

  (一)加大生态补偿政府投入。我省于2001年开始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二十多年来不断探索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2018年施行的《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筹措渠道、补偿标准增长机制、补偿对象和资金监管等作了明确规定;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提出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我们严格落实保护公益林的立法思路,科学开展区划界定,全省区划界定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3997.7万亩,占林地面积的30%,根据公益林所处区位重要性等因素,实行分类补偿、分档补助,我省已先后9次提高补偿标准,由2001年的省级1.35元/亩、国家级5元/亩提高到目前的竹林、经济林补偿22元/亩,乔木林及其他地类补偿23元/亩,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林权所有者每年每亩再补3元,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片区的公益林补偿标准达每年每亩32元。2020年以来,争取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等资金40.7亿元,省级财政配套36.6亿元,支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和经济补偿,实现“林农得利、社会得绿”。

  (二)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充分发挥林长制“指挥棒”作用,将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商品林管护统一起来,实行网格化管理。积极拓宽补偿渠道,先后出台下游补上游政策、对自然保护区林权所有者实施额外补偿、探索“生态公益林受益者合理负担”补偿制度、鼓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拓宽补偿渠道,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逐步提高。

  二、激活森林“钱库”活力

  (一)稳步推进“智慧林业”建设。2022年我局印发《福建省智慧林业“123”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构建福建林业“天空地”一体化感知应用体系,建立“天上看、地上巡、网上查”资源监管新模式,建成主要业务信息系统全覆盖新体系,实现政务数据纵横贯通、政务服务“一网好办”新格局。智慧林业一期项目于2023年度通过终验,已构建“天空地”立体感知体系,实现森林资源监管“全方位”;二期项目于2024年10月获省发改委批复,目前各业务系统建设顺利推进,全面进入系统设计开发阶段。

  (二)盘活林业要素资源。一是促进林权规范流转。实施加快林权流转五年行动,2022年以来全省新增林权流转面积1068万亩。特别是依托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立覆盖全省的林权交易平台,累计成交林业类产品金额突破25亿元。二是赋能林下空间收益。积极探索林下空间经营权确权发证,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会同省自然资源厅、金融监管局下发《关于规范开展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促进林权价值增值的通知》,将林下空间经营权统一纳入不动产登记,并赋予抵押融资等权能。三是唤醒沉睡资源改造提升森林公园向社会开放,向社会推介国有林场资源、资产(闲置的土地、仓库、宿舍、管护用房)可供合作的项目;开展森林步道建设,结合国有林场优质森林资源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省已完成107个森林公园的改造提升和1543公里森林步道的建设,已建省级森林养生城市20个、森林康养小镇55个、森林康养基地133个,森林人家597家。

  (三)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根据我省实际,会同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组织编制省级生态产品目录清单(2024年版),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二是推动价值核算。应用《福建省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指南(试行)》等,按照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三大类,组织开展林业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研究制定林业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及应用指南,选择一批有积极性的县(市、区)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试点。三是深化林票改革。率先从省级层面完善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联合省委金融办、人行福建省分行、福建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林票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统一推行“福林票”,推动森林资源规模化整合、集约化经营,促进资源增长、林权增益、林农增收。截至目前,我省林票改革已拓展到6个设区市、36个县(市、区)。

  三、扩大森林“钱库”效益

  (一)推进绿色产业发展。扶持培育竹业、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千亿级林业产业发展,认真落实《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做实竹科技、竹产业、竹文化文章。编制印发《福建省林业产业发展指南(2021-2035年)》《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大力推广“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指导推进我省林业产业、林下经济等高质量发展。持续落实稳增长政策,推进产品推介平台建设,积极搭建电商、展会等林业企业与市场衔接平台,加强企业和产品的信息发布、宣传推介,提高福建林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扩大林业贷款贴息范围,将林产加工、林下经济等贷款纳入贴息补助,降低林业融资成本。截至目前,累计打造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36个、重点乡镇40个、省级林下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7个,新增丰产竹林示范基地77.6万亩。2024年全省林下经济全产业链产值达893亿元,花卉苗木全产业链总产值达1355.5亿元,共有371个花卉品种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授权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二)推动智能制造发展。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机器换工,构建“机器换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梯次培育路径。鼓励林业企业开展全链条数字化改造,培育一批数字化管理、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智慧化管理、协同化制造、安全化管控的智能工厂,推动林业产业供应链数字化重构,加快发展C2M数字工厂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共享工厂,集中配置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面向行业发展分包协同生产、融资租赁。近年来,永安市以数智化加快百亿笋竹产业转型升级。在笋竹种植环节,通过智能传感等设备,实时监测竹林土壤温湿度等环境参数,实现智能化供水;通过运输轨道、竹梢粉碎等数控设备,实现传输、分拣智能化生产,种植能效显著提升。在产业加工多元化发展方面,利用数控设备实现从手工到智能、从人工到自动的转变,产品种类增多,精度与质量明显改善,做到全竹利用。

  (三)创建林业品牌。通过推进品牌创建,培植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效益好的大型竹木业企业,围绕核心产品的开发生产,辐射带动一大批配套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多样化,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实现木材价值利用最大化。通过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和产业功能转型,实现多主体、多业态、多模式融合发展,推动我省林业由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品牌优势。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局党组“抓好375,再创新业绩”的总体思路,结合“十五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架“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现代林业发展新格局。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方燕鸿

  联 系 人:林志勇(计财处)

  联系电话:0591-88608189

  福建省林业局     

  2025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