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4-00111
- 文号: 闽林函〔2024〕19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4-07-14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233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0241233号提案的答复
宋志强委员:
《关于支持三明市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提案》(20241233号)由我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始终牢记嘱托,高度重视并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3月份来闽考察时关于“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2022年制定出台的《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2024年出台的《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等都将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作为重要内容,“十四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也明确将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作为重点工作,并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成为法定工作。而打造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是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抓手。由省发改委起草并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的《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支持打造全国重要的综合性资源生态环境产品交易中心;省林业局印发的《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也将“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林权流转交易和网络服务平台,建立线上线下联动的林权交易服务体系”纳入第一批“三多”改革试点任务清单,持续推动覆盖全省乃至全国的林权交易平台建设。
近年来,我们积极主动作为,强化指导推动,全力支持三明市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展“两山”转化路径。一是支持三明市建设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三明市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策源地之一,为支持三明市林业改革发展试点工作,今年4月,我局印发《支持三明南平龙岩市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的若干措施》,从加快“三权分置”、推进规模经营、林业可持续经营、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完善生态保护修复机制、发展林业碳汇、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优化林业管理服务等方面支持三明市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建设。印发《关于支持三明市深化合作经营促进林票改革的若干意见》,支持三明市推进林业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并逐步在全省推广林票制改革。同时,将沙县、永安、尤溪纳入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试点,从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二是指导推动三明市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在确定其为第一批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整市推进试点基础上,推荐申报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试点,推动当地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建成全省首个市场化运作的区域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目前三明市已初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三是支持搭建林业类产品交易平台。在原“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基础上,支持三明市重组成立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加“交易所”经营业务,并于2022年9月开业运营,积极拓展林产品交易服务,促进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今年4月,省委金融办在会同福建证监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省林业局等部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批准了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新增林业生物资产票据(林票2.0)交易品种,持续拓展权益类产品交易。目前,交易平台已吸引全省7个地市40个县(市、区)的林场、林企等主体进场交易,拥有活跃客户2000余名,签约各地林场(企)150多家,交易品种11个,交易额突破19亿元,综合溢价率达15.82%,为市场交易主体实现溢价增值和节约资金1.91亿元。四是支持三明市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和支持三明市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指导三明市创新林业碳汇制度改革,发出全国首张林业“碳票”,累计成交林业碳汇1597.92万元;构建“碳金融”服务新模式,不断扩大“福林贷”和“林票质押贷”辐射范围,累计发放贷款突破21亿元;深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聚焦减污降碳、节能减排、林业碳汇经营等重点领域,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项目总数为64个,总投资约578.19亿元,获得贷款或授信总额约146.95亿元。三明市获评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支持三明市泰宁县成功入选新一轮全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生态综合补偿工作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累计争取1.3亿元支持生态综合补偿试点项目建设,其中支持泰宁县4486万元、超三分之一。五是加强人才支撑。推动出台我省绿色经济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试行),制定实施我省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推动节能环保、生态环境、清洁能源领域纳入目录,其中包含生态林业、绿色农业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领域紧缺人才。六是强化经验总结推广。积极做好对接汇报,三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28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典型案例入选建设美丽中国实践案例汇编、全国推广,三明市推进碳汇交易等4项工作入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辅导读本,梳理三明市将乐县创新林业碳票等39项2023年度绿色低碳发展案例全省推广。
虽然我省支持三明市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目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申报国家级生态产品交易所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方面,不符合国家监管政策。根据证监会有关规定,每个省一个行业原则上只保留一家交易场所,计划单列市可增设一家,超出限额的需归类合并。目前,我省已有2家开展生态产品类交易的交易场所,分别为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厦门碳和排污权交易中心,难以再新设生态产品类交易场所。另一方面,考虑交易中心自身业务发展。如更名为福建生态产品交易中心,以生态产品交易为主开展业务,易与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等形成同业竞争。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是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环境权益类产品交易场所,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能够获得的交易体量势必有限。如,碳排放权交易方面,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原则上地方不再建设;排污权交易方面,省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委托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提供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并实施交易管理。因此,建议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聚焦农村产权交易主责主业,做大做强林权等现有特色交易品种。其他生态产品的交易需求,可以统筹考虑依托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等已设立的交易场所开展,待找到其他适合的交易品种和方向后,再探索更名事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依托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加快推进三明市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和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试点建设,围绕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等领域加大支持力度。支持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按程序新增生态产品类交易品种,进一步扩大交易范围,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推动更多一定标的额以上的农权类产品、林权类产品进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规范交易,更好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潜能。继续支持三明市大力发展优质绿色农业、生态旅游业和绿色低碳产业,深化林票和碳汇项目开发,持续培育“绿都明品”“绿都明景”“绿都明水”等“中国绿都”系列特色区域公用品牌,为“两山”转化探索出一条“颜值”和“产值”同提升的新路径。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林旭东
联 系 人:林仙淋(改革发展处)
联系电话:0591-88608114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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