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6-00041
- 文号: 闽林函〔2026〕7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6-05-09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7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7号建议的答复
许晨聪代表:
《关于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边界的建议》(第11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边界工作,努力确保每一株古树名木都得到有效管护。当前,相关法律法规主要以“城市规划区”作为城乡古树名木管理边界的划分依据,但在城镇化快速推进、城区镇区动态变化、建成区与村庄交错等复杂情形下,城乡接合部古树名木管理边界模糊、部门职责交叉的问题客观存在,已成为亟待破解的实践难题。您提出的“镇街一级建成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由住建部门负责、村一级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由林业部门负责”的思路,与基层探索方向高度契合,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参考。
关于“城市古树名木管理边界不清”的问题,我们坚持“机制先行、一地一策”的思路积极探索解决路径。一方面,今年1月,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福建省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明确协商裁定规则,在今年启动的第三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中,专门规定“县(市、区)林业部门和住建(城管、园林)部门组织协商,合理划分普查范围;存在异议时,提交当地政府裁定”,从机制上明确了边界划分依据。另一方面,推动各地因地制宜灵活落地,目前全省各县(市、区)普遍遵循“因地制宜、一事一议”的原则,在尊重管护实际、避免责任真空的前提下合理划定普查和保护管理范围,已将划定范围导入普查系统,明确了林业和住建部门的管理范围。如莆田市所辖6个县级单位均建立了林业与住建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城乡分布特点、古树群分布和管护力量等实际,共同协商确定了6种不同的普查和保护管理范围划分方法,确保了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全覆盖、无死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持续完善管理机制,全力守护好每一株古树名木。一是深化联合机制。继续依托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等专项工作,压实县级林业和住建部门协商划定管理边界的责任,鼓励各地以政府文件等形式固化分工,形成边界清晰、衔接顺畅的长效协作格局。二是加强调查研究。联合省住建厅开展专题调研,纵向了解国家关于“城市规划区”应用的指导动向并深入基层摸清实情;横向对接自然资源、民政、统计等部门,整合国土空间规划、行政区划和城乡分类属性等信息,为科学划分城乡古树名木管理边界提供充分支撑。三是推动信息共享。加快建设全省城乡一体化的古树名木智慧管理系统,积极对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以信息化手段助推管理边界精准化。
感谢您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张志才
联 系 人:郭利娜(绿化办)
联系电话:0591-87839245
福建省林业局
2026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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