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6-00034
- 文号: 闽林函〔2026〕6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6-04-21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98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98号建议的答复
郭志煌代表:
《关于支持推进林业机械化进程的建议 》(第1298号)由我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林业机械装备研发、推广和应用,加快培育林业新质生产力。
一是强化政策赋能,突破机械应用瓶颈。在全国率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机械纳入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实现政策破冰,获得国家林草局科技司的充分肯定。2025年农业农村部门对林业适用农机进行补助5192万元、3.2万台(套),为我省林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持续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组织实施“竹制品智能自动化加工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等一批重点攻关项目,依托林业企业、科研院校和创新团队协同推进,强化专项资金支持。省林科院联合中国林科院、国际竹藤中心等承担的省科技重大“揭榜挂帅”项目“竹集成材连续化智能化生产关键技术与装备”,形成多项专利和高水平成果,其中2项达国际领先水平、3项达国际先进水平,并成功转化实践。
二是示范引领带动,健全研推闭环体系。持续加强林业机械示范推广,推动形成“研发—示范—推广—迭代”良性循环。近年已有一批相关科技成果入选国家林草局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为推广应用奠定扎实基础。今年初,成功举办全省林业机械智能应用现场会,通过《人民日报》等形成良好宣传示范效应。同时实施中央财政科技推广示范项目,通过林科教、产学研、科研机构+公司+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合作模式,促进林业机械在林业生产一线落地生金。编制林业行业标准《林业机械 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山地单轨运输机》(LY/T 3166-2019),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5项,以标准化助推林机装备质量提升和规范化应用。
三是推广共享服务模式,探索林机社会化服务。支持各地借鉴“专业公司+设备共享+全程服务”模式,永春县永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全省首家林业机械服务公司。建成全国首个林业无人机全覆盖应用体系和首个一站式林业无人机应用服务平台,“低空智慧林业”入选全省低空经济九大场景典型案例,“天空地人”立体感知系统初步形成,为林机共享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结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继续与省农业农村厅密切协作,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林业机械补贴。支持有条件地区(国有林场)打造省级林业机械化示范点,培育专业机械操作员队伍,重点解决“有机械无人开”的难题。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订单作业等方式,在造林抚育、林木采运等重点环节推广使用先进设备,推动设备与林业标准深度融合,加速适地设备的规模化应用。推动各地依托县域林业资源组建分支机构或合作网点,形成覆盖全省主要林区的林机社会化服务网络。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张志才
联 系 人:黄明玉(科技处)
联系电话:0591-87807234
福建省林业局
2026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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