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5-00038
- 文号: 闽林函〔2025〕8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4-30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40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黄其明代表:
《关于出台我省竹山生产道路硬化项目资金补助的建议》(第1240号)由我局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下汇总答复如下:
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竹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切实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省级财政持续投入资金支持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建设,主要用于竹山机耕道建设、竹林培育相关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补助,“十四五”期间共安排省级财政竹业重点县项目资金1.02亿元,已建设和维修竹山机耕道5029公里。同时,我省支持各地不断完善提升农村道路基础设施水平,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实施已纳入农村公路规划的竹山生产道路。目前,全省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9.92万公里,占全省公路总里程的85.2%。
一、关于整合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投入方面
根据我省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农村公路属市县事权,主要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省级根据资金筹措情况,对纳入规划的农村公路予以适当支持。交通运输部门省级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各设区市,具体项目和补助额度,由各设区市会同县(市、区)安排。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5年省财政厅批复省农业农村厅部门预算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农田建设等方面,目前尚无法整合项目资金用于竹山生产道路硬化工程方面。省财政已设立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其中竹产业发展补助包括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现代竹业重点县补助,资金可用于支持竹产业原材料基地、竹山机耕道建设等方面。
二、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强技术指导方面
2023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鼓励竹农以竹山入股、托管、租赁等方式开展竹山流转,支持推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开展林业生产道路建设、维护和升级改造,计划每年建设或维护林业生产道路1000公里以上。关于竹山道路硬化建设涉及使用林地,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我省正在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网规划修编,对于符合农村公路规划条件的竹山生产道路,省交通运输厅将指导各地统筹纳入本辖区农村公路网规划,并按政策积极支持。我局将继续争取省级财政竹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支持用于竹山生产道路建设、维护和升级改造,对于竹山生产道路建设涉及使用林地的,在林地定额上予以优先保障,进一步推动我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张志才
联 系 人:江晓敏(造林处)
联系电话:0591-87879515
福建省林业局
2025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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