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5-00037
  • 文号: 闽林函〔2025〕8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4-28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027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02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改革发展处 时间: 2025-04-30 10:41

彭军代表:

  《关于助推我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0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鼓励发展以林下种植、相关产品采集加工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多年来,我局持续立足生态优势,不断挖掘森林资源潜力,扎实推进林下中药材种植,助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策扶持。出台《关于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引导林下中药材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2023年,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鼓励建设符合GAP的中药材生产基地,推动林下中药材生产全过程关键环节可追溯。2024年11月,联合省自然资源、金融部门印发《关于规范开展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促进林权价值增值的通知》,率先从省级层面推动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有效拓展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

  二、强化融资保障。2013年起,省级财政连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林药等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持续调动企业、林农参与发展林药种植积极性。针对林药发展投入大的难点痛点,我局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开发“福林.林下经营权贷”“林e贷”等金融产品助力发展。2024年全省新增发放“闽林通”系列普惠林业贷款26.14亿元、累计210.32亿元。

  三、强化良种繁育。近年来,我局以全省首次林木种质资源普查为契机,深入摸排野生木本中药材资源本底情况。同时,重点布局灵芝、金线莲、铁皮石斛、多花黄精、茯苓等林下特色中药材,集中力量打造极具福建特色、引领作用显著的林下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持续加快林下中药材种源良种化进程。截至2024年,共建成武平紫灵芝等7个林下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灵地珍栀’‘分关1号’等中药材新品种入选省级良种名录。

  四、强化科技服务。引导制定主要林下中药材品种种植技术规程,规范生产全过程各环节管理。组织制修订相关地方标准,先后制订细叶青蒌藤栽培技术规程、南方杜仲叶用林培育技术规程等中药材栽植技术规程。组织科技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林农点单 专家送餐”科技服务,积极服务林区林场林企林农。2024年来,共组织科技服务6828人次,发放《林下经济实用技术手册》等技术资料5万多份,举办林下种植多花黄精、金线莲、铁皮石斛、竹笋等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12期,累计培训农民约100多万人次。

  五、强化项目带动。开展中央财政林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多花黄精标准化栽培、红豆杉紫杉醇原料林标准化栽培、金花茶标准化栽培、铁皮石斛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等项目,通过规范药用植物种植基地选择、栽培方法、采收加工与贮藏技术,引导科学种植和加工生产。同时,在同等条件下,对食药同源项目予以倾斜,大力支持食用药用花卉生产经营主体建设生产设施和配套提升设施。2024年,全省食药同源种植面积突破36万亩,食用药用花卉产值达74.8亿元,比2020年增长20.1%。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吸收建议,扎实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推进林药种植基地建设支持药企、行业龙头企业与国有林场合作,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林农”“企业+国有林场+林农”等方式,打造原料林、标准化种植基地和GAP基地。大林药种植规模支持利用林下空间广泛开展林药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重点打造“福九味”道地药材和区域特色药材优势区。是强林药发展科技服务继续支持林下中药材种植领域科技攻关,重点支持仿野生栽培、节水保土、无公害防治病虫害等技术研发,加快开展林下中药材物种收集、评价、筛选和繁育工作,引入先进的林下种植技术和管理模式等,推动我省林下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林旭东

  联系人:刘  畅(改革发展处)

  联系电话:0591-87853728

  福建省林业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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