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5-00036
- 文号: 闽林函〔2025〕8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4-28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22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沈丽武、吴志雄、许溪河、张远天代表:
《关于支持诏安港区疏港公路项目建设的建议》(第16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大力支持诏安港区疏港公路项目建设,在林地定额上予以充分保障。同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事前指导,为项目用林提供高效优质审批服务。对于占用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基干林带的问题,指导诏安县林业局提请县政府提前足额建立相关储备库,如项目所在地的县级相关储备库确实不足且一时难以建库或无区位可建库的,可以由漳州市政府或漳州市林业局协调,按规定在漳州市内进行调剂,以满足项目建设需求。项目涉及占用一般湿地的,应按照《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在选址选线时征求诏安县政府授权部门的意见。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王宜美
联 系 人:陈冀楠(资源管理处)
联系电话:0591-86295046
福建省林业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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