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5-00033
- 文号: 闽林函〔2025〕7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4-27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39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王清芳代表:
《关于推进“以竹代塑”的建议》(第14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竹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关于加快竹山流转提升竹业经营效益的通知》,推动福建竹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持续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助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2025年,省级财政已安排专项资金8000万元用于扶持我省竹产业发展。目前,我省已开发竹制品达100多个系列、上万个品种,新投产的“以竹代塑”项目已超过50个,在餐具、吸管、饮料棒、安全帽、家居家具等“代塑”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永安市竹材资源较丰富、竹产业链较完善、竹研发能力较强,是2025—2027年度省级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现代竹业重点县,在我省“以竹代塑”产业发展上起到带动示范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我省竹产业发展优势,推动“以竹代塑”产业发展。一是依法依规推进和指导三明市、永安市人民政府和林业局创建“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和打造全国竹制品交易中心,不断提升永安市“以竹代塑”产业发展竞争力。二是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积极与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沟通对接,加大竹山机械研发力度,推进将笋竹生产、采运适合的新型机械列入农机补贴目录。推动成立林业机械合作社(服务公司),加快机械强林进程。三是通过支持永安实施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项目等,助力永安打造全国竹制品交易中心。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林旭东
联 系 人:李海滨(改革发展处)
联系电话:0591-88608163
福建省林业局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