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5-00032
- 文号: 闽林函〔2025〕7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4-27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45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李凤荣代表:
《关于发展珍贵树种用材林基地的建议》(第17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珍贵树种培育工作,将其作为增加战略资源储备、调整树种材种结构、提高森林质量、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安排专项资金,先后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省级财政珍贵用材树种造林等项目,有效推进全省珍贵树种培育取得新成效。“十四五”期间,全省已完成珍贵用材树种培育59.13万亩、建设珍贵树种造林示范区101个。
一、坚持高位推动。我局将珍贵树种培育作为《福建省“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方案(2021—2025年)》重要任务统筹推进,明确“十四五”期间建设珍贵树种造林示范区100个,实施珍贵用材树种造林50万亩。发布三批《福建省主要栽培珍贵用材树种参考名录》,组织编制《重点区域林相改善树种建议与推荐(试行)》,明确珍贵用材树种造林的选育、种植比例、苗木质量、立地质量等要求,引导各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开展造林工作。同时,将珍贵用材树种造林纳入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统筹谋划,每年以单独子项建设内容予以下达。
二、突出创新赋能。坚持“树种珍贵化和乡土化、材种大径级化和高价值化、结构复层异龄化和生态化”,积极引导各地在国土绿化示范、国家储备林、闽西北(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实施中,优先选择珍贵树种、乡土阔叶树种和抗性强的树种造林,积极推广“杉木间伐(择伐)后林下套种珍贵或乡土阔叶树”等经营模式。先后组织开展8期林业种苗科技攻关,实施4轮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推动“交趾黄檀无性系测定及选择”等9项涉珍贵树种技术研究,集中力量对香樟、闽楠、福建山樱花等树种的无性快繁、种子园营建和高产稳产等关键技术进行攻关,选育推出一批速生、丰产、优质、高效、抗逆性强的突破性新品种。目前,全省已建设国家和省级珍贵树种种子基地20处,涵盖树种41个。
三、强化资金保障。自2013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近年来,省级财政持续加大投入,设立国土绿化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重点区域林相改善、珍贵用材树种等造林和森林质量提升以及林木良种培育。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推进我省珍贵树种用材林基地建设:一是继续将珍贵用材树种造林作为全省年度造林绿化重要任务之一,每年以省绿化委员会名义下达,并将其作为业务工作实绩绩效考核指标列入我局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二是拟将珍贵用材树种培育纳入《福建省“十五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同时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重点区域林相改善等重点工程为契机,大力推广乡土珍贵树种,优化树种材种结构,培育珍贵乡土林木资源,提升森林生态效益和森林景观效果。三是按照“急用为先、合理布局”原则,将珍贵树种种子基地建设作为国家和省级林木种子基地建设重点,引入种业创新的新成果、新技术,进一步加快珍贵树种良种基地升级换代。将珍贵树种容器苗列入省级保障性苗圃建设重点,促进珍贵树种育苗方式从大田播种苗向轻基质容器苗转化。依托国家林草局重点实验室,开展木荷、刨花楠等高价值珍贵用材树种引种选育和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我省高价值木材资源供应能力。四是科学谋划“十五五”珍贵树种培育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组织各地申报国家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年度计划中关于特殊及珍稀树种培育项目。指导莆田市在完成绩效目标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持珍贵树种原料林基地建设。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张志才
联 系 人:胡文侃(省世行办)
联系电话:0591-88608116
福建省林业局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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