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4-00031
  • 文号: 闽林函〔2024〕6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4-03-31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6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6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计财处 时间: 2024-03-31 16:46

赵秀荣代表:

  《关于支持革命老区推进油茶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1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中央财政实施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政策,主要开展油茶造林补助、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两个方面的内容。在油茶造林补助方面,中央财政对全国油茶发展重点县给予补助(我省福安市、尤溪县列入重点县),2023年我省安排尤溪县中央财政油茶补助1160万元(占中央财政下达我省油茶资金的58.8%),实现我省油茶项目中央财政补助零的突破。在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2024年资金中,再次安排尤溪县油茶补助869万元(占中央财政下达我省油茶资金的63%)。

  在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方面,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推荐三明市申报。2023年,由于全国奖补的名额有限(6个)等原因,三明市没有入选。2024年,我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推荐三明市再次申报,省级财政予以配套1.08亿元,比2023年承诺的8000万元增加2800万元。

  此外,我局支持三明市发展油茶产业,2023年,省级财政造林绿化资金中,安排三明市油茶补助1994万元(占省级财政油茶补助资金的23.8%);2024年,安排三明市油茶补助约3700万元(占省级财政油茶补助资金的30.5%)。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支持三明市发展油茶产业,积极支持三明市申报中央财政油茶补助资金,继续安排省级财政油茶补助。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王宜美

  联 系 人:魏晓婷(计财处)

  联系电话:0591-88608186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