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4-00030
- 文号: 闽林函〔2024〕6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4-03-31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7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127号建议的答复
赵秀荣代表:
《关于支持革命老区推进国土绿化工作的建议》(第11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中央财政首次启动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2021—2023年,我省龙岩市、南平市、莆田市、泉州市先后申报并获得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补助。2024年,暂未收到中央财政关于申报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我省积极支持三明市开展国土绿化工作。2021年以来,共下达三明市省级以上财政造林、抚育、林木良种培育等国土绿化专项资金45959.91万元,其中:2021年安排11348万元(占全省16.63%)、2022年安排12494万元(占全省17.54%)、2023年安排13044.04万元(占全省19.77%)、2024年已提前下达9073.87万元(占全省19.49%)。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三明市开展国土绿化工作,积极支持三明市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继续安排省级以上财政国土绿化补助。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王宜美
联 系 人:魏晓婷(计财处)
联系电话:0591-88608186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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