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400-2021-00009
  • 文号: 闽林计财〔2021〕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1-01-16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林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 内容概述: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林规发〔2020〕10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报表制度进行适当调整,经省统计批准(闽统设管制字〔2021〕1号)同意,印发该报表制度。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林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时间: 2021-01-20 11:03

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局有关处室局站,直属各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为全面客观反映我省2020年林业经济发展情况,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林规发〔202010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福建省林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报表)》,经省统计局审批同意(闽统设管制字〔20211号),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填报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布置实施,完成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报表。

  二、报送的年报和定期报表需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表数据不涉及保密的,应实行预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数据。

  附件:1.福建省林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报表)

        2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情况

        3.主要指标解释

        4.林业产业产值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福建省林业局

                          2021116

全文下载.pdf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