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福建的山川呈现出一幅幅生机勃勃的美丽画卷。
正值春节临近,进山入林的人们络绎不绝,踏青赏花,尽情感受大自然的美好。同时,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祈福等传统民俗活动也随之增多。而这些美好的瞬间,却也隐藏着潜在的危险(画面字幕:据统计,我省99%的森林火灾是由人为因素引发。)。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画面字幕: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9月15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福建省森林防火期。)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为了我们的绿色美好家园,进入林区,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二)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四)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五)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六)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七)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九)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十)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发现火情,请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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