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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福建的一份优异答卷——我省森林覆盖率连续40年保持全国第一

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2-2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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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新公布的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省森林覆盖率达66.8%,连续40年保持全国第一,这是清新福建交出的又一份优异答卷。春风劲起再扬帆,为擘画林业生态高颜值、林业产业高素质、林区群众高福祉的新时代“三高”林业新蓝图,全省林业系统紧紧围绕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新福建的主题主线,全力推进深化改革、绿化美化、资源保护、产业升级等四项行动,积极推进我省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改革:敢啃硬骨头。针对当前林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创新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集体林业规模经营、林业投融资及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更好地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新的一年,将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大力度扶持林下经济发展,抓紧组织起草省政府深化林改和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在总结推广沙县“四共一体”等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培育数量更多、规模更大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全省计划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200个、股份合作(家庭)林场100个以上,累计5500家以上。加大“福林贷”“惠林卡”等普惠制金融产品推广力度,新建林权收储机构2家、累计49家。继续瞄准林权处置难等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开展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等试点。继续探索“森林生态银行”创建工作,完善提升林业投融资平台。探索多种方式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新增赎买等改革面积5万亩以上。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督促抓好省级检查验收问题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二、绿化美化:绿起来更要美起来。按照生态宜居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坚持山上山下、城市乡村、山区沿海、绿化美化统筹推进,通过组织实施百城千村、百园千道、百区千带等“三个百千”绿化美化工程,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林业生态建设成果。今年计划完成造林绿化90万亩和森林经营500万亩任务,力争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全覆盖的同时,积极做好国家级森林县城创建工作,新建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城镇)10个以上,新建省级森林村庄200个,完成以铁路沿线为重点的村庄绿化1.95万亩。保障林木良种和乡土阔叶树种苗木供应,积极引导加强森林抚育、封育,优化树种、林分结构,完成“三沿一环”森林质量提升景观带350公里、6.6万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示范区20个、12.7万亩。持续加大名木古树保护,探索开展名木古树公园建设。促进绿化美化“共建共享”,打开大门办林场,通过“一场一景,一场一步道”改造提升森林公园25个、建设森林步道250公里,为市民提供休闲、旅游、康养的新去处,让民众更好共享林业生态福祉,深切感受绿水青山的价值。

  三、资源保护:绿色发展行稳致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的绿色发展之路,进一步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依法强化森林、湿地、草原等林业资源和各类重要自然保护地监管,不断增强依法治林的能力,让绿色成为生态文明最厚重的底色。构建林业防火、防盗、防病虫害“三防”体系,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特别是松材线虫病防控力度,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冬春攻坚”,通过“治改防”并举,完成松材线虫病除治10万亩,遏制疫情快速扩散蔓延的势头。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做好野猪非洲猪瘟、野鸟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升重要自然保护地监管水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机制,完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制度。强化依法治林,做好《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加快古树名木保护等林业相关立法进程;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开展打击走私和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及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产业升级: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从产业规模扩大和质量提升两个方面入手,重点扶持林竹、花卉苗木、森林旅游等三个千亿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并把林下经济作为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巩固林改成果的重要举措,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的通道。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稳步推进鲜笋等食用林产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通过品牌创建、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园区建设、新兴产业培育等措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林竹精深加工、现代设施花卉、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发展,新建一批示范基地,扶持培育“三个千亿元”产业,力争全省林竹产业产值达3900亿元、花卉苗木产业产值达850亿元、森林旅游产值超过1000亿元。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大力扶持贫困地区群众发展特色林产业,支持做好对口帮扶和挂钩帮扶工作,加快推进贫困林场扶贫项目建设,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鼓励各地各有关单位探索增设生态管护特殊岗位,适当放宽条件优先将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聘为护林员,参与生态林管护或其他林业服务工作,增加贫困人口保护森林生态获得的劳动报酬。加强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扶贫,鼓励吸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增收,实现真“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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