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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林业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福建省南平三明龙岩等设区市林业站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厅人教处 发布时间:2018-01-23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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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林业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福建省南平三明龙岩等设区市林业站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闽林〔2017〕1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出台背景
  长期以来,我省乡镇林业工作站(以下简称林业站)在林业改革、服务民生、保护生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目前林业站也存在着"进人难、留不住"的情况,造成了乡镇林业工作站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现象。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闽政〔2016〕150号)中也鼓励地方政府和林业职业院校根据实际,加强本土化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方式补充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因此,为推进我省乡镇林业工作站(以下简称"林业站")人才队伍建设,补充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切实缓解我省林业站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现状,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起用5年时间,通过"三定向"(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方式,依托林业职业院校开展我省主要林区南平、三明、龙岩等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林业站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待工作成效明显,向全省推广。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四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开展"三定向"培养工作的原则;第二部分是开展"三定向"培养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三部分是开展"三定向"培养工作的保障措施;第四部分是开展"三定向"培养工作的要求。
  三、对有关问题的解读
  (一)关于"三定向"培养工作的原则。根据国家林业局对全国林业站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我省林业站建设现状,解决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老化、断层严重,林业站公开招聘很难招到人,招来的大中专毕业生也很难留得住的问题,并与我省"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相衔接,我省主要林区南平、三明、龙岩等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林业站根据编制空缺及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需求情况,和相关林业职业院校共同开展定向培养工作。   
  (二)关于"三定向"培养工作的组织实施。定向招生工作由省林业厅根据各地提出的人才需求,制定年度定向委培方案;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年度招生计划;林业职业院校开展录取工作。定向培养工作由有关林业职业院校负责,确保定向委培生参加教育部最新发布的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中的林业类专业学习,修满规定学制,并向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定向就业是指定向委培生获得相关专业学历后,通过专项公开招聘等方式,由所在地林业、人社主管部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林业站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三)关于"三定向"培养工作的保障措施。为保证定向委培生毕业后到委培林业站参加工作,入学前,定向委培生须与定向委培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相关委培林业职业院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协议。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解除聘用条款等,确保定向委培生毕业后回定向委培县(市、区)所辖林业站工作。同时 毕业就业后的定向委培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仅限于在定向委培县(市、区)所辖的林业站范围内进行岗位流动。定向委培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离开的,解除聘用合同,按辞去公职处理,并缴纳所缺服务年限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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