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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与林有约”系列宣传方案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2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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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局有关处室局站,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方位推进福建林业高质量发展,突出展示林业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地位作用,生动展现林业生态富民惠民成果,在原有“铺天盖地”宣传的基础上,按照局党组对宣传工作提出“连天接地、顶天立地、欢天喜地”的新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与林有约”系列宣传方案》。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推动工作与宣传报道相结合、扩大影响与提升水平相结合、总体筹划与分头推进相结合、简约高效与隆重热烈相结合的“四个结合”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2023年“与林有约”系列宣传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局党组提出抓好“357”落实“185”林业工作总体思路,积极开展“与林有约”系列宣传活动,普及林业知识,凝聚社会共识,为全方位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特制定2023年“与林有约”系列宣传方案如下:

一、讲好福建林改故事(责任单位:局改革发展处、办公室,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一是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林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提供典型材料,协调组织记者赴一线采访报道林业改革发展中涌现的林业典型故事。

二是围绕三明、南平、龙岩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加强宣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林改经验,大力宣传家庭林场、合作社、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广宣传林票、地票、碳票等林改经验做法等。

三是在健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宣传上下功夫,宣传推广“森林康养+林下种养”“森林休闲+林下种植+林下采集”等复合型经营模式,宣传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重点乡镇特色亮点等,宣传一批区域特征明显、产业优势突出、影响力强的林业品牌,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进一步宣传林改在促进“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擦亮生态优势名片

(一)聚焦武夷山国家公园宣传(责任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南平市林业局)

一是宣传保护传承珍贵遗产,突出自然和人文兼备。

二是宣传绿色协调发展,突出保护和发展兼容。

三是宣传资源统一管控有效,突出全民和集体兼顾。

四是传播国家公园理念,突出科研和游憩兼具。

(二)突出湿地保护宣传(责任单位:省湿地保护中心、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一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互花米草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宣传“斩草除根,除草务尽”方面的成效,重点宣传互花米草除治后的监管以及高标准、高起点的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措施等,为打造全民共享的美丽滨海生态景观和绿意空间创造舆论氛围。

二是开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新修订版)宣传,号召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湿地保护,让维护好湿地生态安全的重要性深入人心,凝聚珍爱湿地共识,营造湿地保护浓厚氛围。

(三)创建林业生态文明实践基地。进一步完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指导提升现有的13个实践基地建设水平,打造我省林业对外展示形象的重要窗口,2023年拟组织新创建林业生态文明实践基地4个。

三、开展“林知道”系列宣传

1.2月2日,世界湿地日。(责任单位:省湿地保护中心、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联合省关注森林活动组织委员会、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国家林草局驻福州专员办在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贯彻湿地保护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保护湿地意识,营造关注湿地、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责任单位: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各设区市林业局)

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全民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教育,引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邀请省、市主流媒体,一是加强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福建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福建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等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增强滥食野生动物健康风险意识,普及野生动植物科学知识,展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成效,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激发公众保护热情,增强保护责任意识。

3.3月12日植树节,3月21日世界森林日。(责任单位:局绿化办、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围绕城乡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在“植树节”和“世界森林日”期间,精心开展省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开展第三批“福建最美古树群”遴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在“福建全民义务植树网”开展“码上种树”等若干个劳动尽责活动,重点推出“我为碳中和种棵树”项目和古树名木认养活动,在闽政通APP和福建林业微信公众号推出义务植树专栏,邀请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成就,倡导全民参与绿化美化,厚植生态优势,共同建设美丽福建。

4.3月25日至31日,爱鸟周。(责任单位: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部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野生动植物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各地围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科学防控野鸟禽流感”等内容开展宣传。切实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鸟类在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中的不可替代作用,让更多人自觉加强鸟类保护,自觉维持生态多样性,自觉呵护最绿福建生态家园。

5.3月中旬至4月中旬,森林防火宣传月。(责任单位:局防灾处、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围绕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野外用火规定,以案释法,加强森林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着力推动宣传全覆盖,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积极构建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6.4月的第四周,湿地保护宣传周。(责任单位:湿地中心,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广泛宣传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与修复、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向社会公众普及湿地在调节气候、雨洪调蓄、净化水质、休闲游憩、科普教育等方面功能。

7.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责任单位:局防灾处、省防检局,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防灾减灾工作,广泛开展林业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向社会公众普及林业防灾减灾知识和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知识,特别是森林防火知识和防范应对的基本技能,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关注、全民支持、全民参与林业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8.6月第二周周六,文化与自然遗产日。(责任单位:局保护地处、福州市林业局,其他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6月10日是我国第七个“文化与自然遗产日”。为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建设,展示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地之美及价值,提升公众爱护自然、爱护遗产意识,决定在各设区市举行“文化与自然遗产日”主题宣传活动,在福建闽江河口湿地世界自然遗产预备清单所在地举行启动仪式及配套活动。

9.6月17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责任单位:局造林处、有关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围绕沿海防护林工程,结合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年度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主要宣传内容:一是宣传我省沿海防护林建设和防沙治沙成就,包括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二是宣传《防沙治沙法》《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三是普及海防护林和防沙治沙科学知识,引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沿海防护林建设和防沙治沙工作的良好氛围。

10.7月29日,全球老虎日。(责任单位: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龙岩市林业局)

依托龙岩梅花山自然保护区,开展华南虎繁育、科研等有关工作成效宣传,提高社会对濒危物种关注度,提升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

11.8月25日,全国低碳日。(责任单位:局造林处、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林业碳汇交易,邀请省、市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林业碳中和各种模式,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广大群众对碳中和的责任意识,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

12.9月23日,农民丰收节。(责任单位:省林场中心、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围绕乡村振兴,加强宣传林下经济等高质量生态产品在脱贫致富发挥的重要作用,组织省级以上新闻媒体记者开展宣传报道,提高广大群众优质林业生态产品认知。

13.10月,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责任单位: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三个方面宣传:一是加强执法活动宣传,宣传护林员等基层干部职工开展“拆除鸟网”“清理猎夹”等专项行动,为野生动物保护创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二是依托自然保护地、动物园等自然宣教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式活动,激发公众保护热情;三是调动社会力量,组织基层工作人员、社会志愿者深入社区、乡村、学校等场所开展宣传、咨询等活动。

14.10月13日,国际减灾日。(责任单位:局防灾处、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15.11月9日,全国消防日。(责任单位:局防灾处、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围绕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开展隐患大排查、应急演练等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形成森林防火合力。

16.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责任单位:局政法处、人教处、机关党委,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将宪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或每周一学内容,适时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引导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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