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需要采购档案整理服务,要求如下:
1.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要求 |
档案整理服务 |
档案管理、分类、编目、打码、起钉、装订、装盒、编制归档目录、excel表格电子文件目录 |
6cm |
320 |
盒 |
30000 |
达到福建省林业局档案室存放要求 |
采购档案盒 |
6cm |
320 |
个 |
2.服务期限: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5)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6)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2)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 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报价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不能转包或分包。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报价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印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原件备查。
4.报名时间:请有意向的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我单位,报价文件须用信封密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印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5.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19日,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福建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
6.本项目预算金额30000元,报价文件中必须明确报价金额。本次邀请报价在满足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中标。
7.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省林业局新办公楼318。联系人姓名:蔡小英,联系电话:0591-87818193。
福建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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