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320-2022-00103
- 文号: 闽林政复〔2022〕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2-07-20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南平西芹教学林场等编限单位调整使用2022年采伐限额的批复
- 内容概述: 南平西芹教学林场等调整使用2022年采伐限额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南平西芹教学林场等编限单位调整使用2022年采伐限额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时间: 2022-07-25 15:54
福建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
你中心《转报省属国有林场申请调整使用2022年采伐限额的请示》(闽林场局〔2022〕24号)悉。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21〕112号)规定,同意南平西芹教学林场等2个编限单位因森林抚育采伐需要,调整使用2022年采伐限额2744立方米,其中:南平西芹教学林场调整使用人工商品林主伐限额725立方米,泰宁国有林场调整使用人工生态林更新采伐限额2019立方米。
福建省林业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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