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320-2022-00100
- 文号: 闽林政复〔2022〕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2-07-15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同意泰宁县调整使用主伐采伐限额的批复
- 内容概述: 泰宁县调整使用主伐采伐限额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同意泰宁县调整使用主伐采伐限额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时间: 2022-07-15 10:18
三明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转报泰宁县申请调整使用采伐限额的请示》(明林政资〔2022〕18号)悉。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21〕112号)规定,同意泰宁县有关编限单位因开展武夷山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对纳入项目的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间伐需要,调整使用主伐采伐限额2840立方米,其中:泰宁县森达林业投资公司1040立方米、福建省泰宁青杉林场有限责任公司100立方米、泰宁县杉阳山区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700立方米。
福建省林业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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