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340-2021-00144
  • 文号: 闽林文〔2021〕7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1-09-17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树林保护管理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树林保护管理的通知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树林保护管理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时间: 2021-09-20 11:11
沿海各市、县(区)林业、自然资源、海洋渔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树林保护修复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近期省领导有关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的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提升红树林管护水平,维护沿海生态安全,服务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红树林保护管理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增强保护责任感

  红树林是分布于热带、亚热带海岸的潮间带特有的木本植物群落,具有防风消浪、促淤保滩、固岸护堤、防治污染、净化海水和空气、调节气候、美化环境、储碳固碳、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红树林不仅是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同时也是我省沿海防护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沿海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红树林保护,维护红树林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稳定性,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树林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红树林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履行《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部门间合作,发挥各自工作优势,强化红树林保护,推进退化红树林修复,不断提高我省红树林生态质量,实现红树林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措施,着力做好保护管理

  1.强化调查监测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底板,结合与林草湿数据对接融合等工作,加强红树林基础数据的分析判读和现地核实,进一步摸清全省红树林种类、面积、分布、质量现状、受保护情况,特别是新营造红树林情况,明确差异图斑,建立健全全省红树林资源档案数据。结合自然资源成果年度更新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掌握红树林资源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年度数据。

  2.强化保护管理。坚持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实施红树林整体保护,将红树林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红树林保护修复。现有红树林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对新增的红树林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及时纳入生态红线进行保护。具备条件的红树林分布区,应积极通过划建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等方式加强保护。结合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红树林资源特别是自然保护地内红树林的登记造册和确权发证工作。加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的建设管理,依托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加强红树林种质资源保护。严格红树林地用途管理,严禁在红树林地内开展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国家重大项目确需占用红树林地的,应开展不可避让性论证,按有关规定报批,并建立滩涂红树林储备库,实行同区位“先补后征(占)”“占一补一”政策,确保红树林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其它项目禁止占用红树林地。

  3.强化执法监管。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建立完善“天地网”一体化监测管理体系,充分运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高科技技术,实现红树林保护地信息共享公开,及时发现制止破坏红树林违法行为。压实地方和部门的红树林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强化多部门联动执法,落实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结合国土监测、生态综合监测、森林资源督查、“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等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红树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违规侵占红树林、保护修复不力的地方,及时约谈问责。

  4.强化宣传发动。结合纪念“国际红树林行动日”“世界湿地日”等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加强红树林保护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加大对破坏红树林资源的违法违规、严重失信企业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志愿者组织、公众和市场的作用,建立红树林保护公众参与制度,依托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立自然教育基地,开展红树林进校园、认种认养等活动,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红树林保护,并保障其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科学实施,统筹推进保护修复

  1.科学编制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各沿海设区市要按照《福建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确定的2025年底前营造675公顷和修复550公顷任务,科学编制红树林保护修复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造林和修复具体任务、实施地块、措施和责任单位。对现有受病虫害和藤壶危害较严重、互花米草等外来植物入侵、生长质量较差、生态功能退化等情形的红树林组织摸底调查,将其纳入修复计划方案。

  2.扎实推进红树林生态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式,认真组织编报相关工程项目,通过实施蓝色海湾整治、沿海防护林建设、湿地保护修复等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工程,积极推进红树林生态修复方案落实,扩大红树林面积,提升红树林质量。对新营造的红树林要加强科学保育,加强红树林病虫害和互花米草等外来有害生物除治;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管护责任,确保种一片成一片。

  四、加强保障,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1.加强组织保障。各级林业、自然资源和海洋渔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建立和完善红树林湿地保护修复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红树林保护修复纳入林长制、河长制或者岸(滩)长制等内容,建立红树林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管护工作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压实管护责任,强化考核检查,形成红树林保护合力,确保实现红树林保护修复的总体目标。

  2.加强资金保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地方政府和财政、发改部门的支持,将红树林保护修复资金纳入生态保护修复补助内容,加大对红树林保护修复、退养还林还湿等投入,同时积极组织编制蓝色海湾整治、湿地保护修复、海峡西岸重点海湾和河口生态保护修复等红树林保护修复项目,争取中央相关资金的支持。健全生态补偿激励机制,提高红树林营林造林和修复补助,引导鼓励宜林滩涂区群众退塘还湿还林。拓宽资金渠道,注重发挥企业、社会的资源力量,广泛吸纳、统筹整合各方资金,加大红树林管护建设投入,实现有限资金效益最大化。

  3.加强科技保障。充分发挥厦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校的力量,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技术、退化次生林提质改造、互花米草治理、良种引进与驯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碳汇等方面的研究,组织力量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规范红树林生态修复的方法、技术和标准。加强技术培训与推广应用,为红树林保护修复提供技术支撑。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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