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700-2020-00128
  • 文号: 闽林函〔2020〕15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0-07-24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漳浦县朝阳水库导流洞工程项目先行使用林地的函
  • 内容概述: 关于漳浦县朝阳水库导流洞工程项目先行使用林地的函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漳浦县朝阳水库导流洞工程项目先行使用林地的函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时间: 2020-07-31 11:24

漳浦县水利局

  你单位上报的漳浦县朝阳水库导流洞工程项目先行使用林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原国家林业局35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项目为朝阳水库的控制性单体工程,同意该项目先行使用漳浦县林地0.266公顷。

  你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手续,需要采伐林木的,应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尽快做好主体工程使用林地的申报工作。此控制性单体工程所涉及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待主体工程报批时一并缴纳。

 

                                福建省林业局

                                20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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