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26-3000-2022-00001 文号 闽林综〔2022〕1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2-01-0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内容概述 向省政府报告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索 引 号 FJ00126-3000-2022-00001
文号 闽林综〔2022〕1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2-01-05
有效性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内容概述 向省政府报告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08:35
| | |
政策解读:

省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林业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随文报送,请审阅。

 

 

                                              福建省林业局

                                             2022年1月5日

 

福建省林业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关于推进依法治省的工作要求,林业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完善林业地方立法。一是修订《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省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4月1日审议通过。二是制定《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于2021年3月29日审议通过。三是开展《福建省森林条例》修订调研工作。四是开展不符合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长江流域保护内容的法规规章清理。五是认真研究提出2022年立法计划建议。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变化及机构改革适时调整权责清单,梳理保留省级林业权责事项333项。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审查出台规范性文件4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本局规范性文件41件。三是会同省公安厅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与林业部门保护森林资源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林业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机制,形成保护森林资源合力。四是建立失信约束台账,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文件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清单,做好国家取消和委托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承接国家委托审批事项2项、取消1项,省级审批事项委托下放市、县(区)实施2项。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印发《福建省林业系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对中央设定的15项和省级设定的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改革。三是简化申报材料,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普及电子证照应用,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四是提高审批效率,省级审批时限平均压缩70%以上,即办事项占比超过40%;推行“不见面审批”,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递办、预约办”,实现了所有事项“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五是强化林地要素保障,成立重大项目审批工作专班,做好重大项目涉林审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福州机场二期、福州物流城、闽粤联网等重大项目用林问题,主动作为服务地方发展和项目建设,为建设项目用林提供高效优质审批服务。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印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重点普法责任清单和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清单。二是加强林业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委托第三方制作《森林法》宣传视频,印发实施《福建省种子条例》学习宣贯工作方案,开展“严防森林火灾 共建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主题宣传,部署开展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自然遗产日、植树节、森林防火宣传月、种子条例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做好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印发宪法宣传周实施方案,购买分发《宪法》《行政处罚处法》单行本各300册并结合每周一学开展学习,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五、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一是开展2021年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由省局挂牌督办13个重大和典型案件,全省排查图斑线索1952条,立行政案件1025起。二是做好森林督查工作。截至12月底,核查森林督查图斑27784个,确认违法违规图斑3084个,查处到位3044个,查处到位率98.7%。三是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松木及绿化苗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毁林建墓殡葬突出问题整治、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清风行动”和“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四是部署开展林业“双打”工作,进一步强化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保障造林绿化成效,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等种苗违法行为,维护林木种苗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五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将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行政检查、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督检查和对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活动的监督检查等三项检查事项列入跨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随机抽取城厢区、泉港区等6个区域和11名检查人员,深入开展2021年度林业随机抽查工作,随机抽查事项和检查成果纳入“互联网+监管”。六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安排近500万元用于基层林业执法能力提升,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提升执法效能。

  六、维护林区安定稳定。一是强化涉林矛盾排查化解,有效维护林区和谐稳定。2021年我局共办理人民群众信访事项374件、复核信访事项1件,未发生较大风险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也未发生个人极端事件和被舆论负面炒作的涉林信访事项。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贯彻行政复议改革精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21年以来本局行政行为未被提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省高院已作出驳回再审申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对森林资源保护宣传不够,部分林区群众和项目业主依法用林意识不强,盗砍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问题时有发生。二是对项目审批后的监督方法不多、效果有限。三是林业执法力量明显不足,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后,基层林业执法力量进一步弱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林业法治建设。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的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二是做好林业地方立法。突出加强《福建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福建省森林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立法。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重点普法责任清单,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等学习宣传。四是强化林业依法治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管理和清理。强化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指导,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五是深化简政放权工作。深化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完善“三集中”改革,健全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大力推进网上审批,促进行政服务提速增效。六是维护林区安定稳定,妥善办理涉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办理信访复核案件,完善涉林纠纷调解机制。

全文下载.pdf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