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26-3000-2020-00188 文号 闽林文〔2020〕12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0-12-2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建省林业局组织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
索 引 号 FJ00126-3000-2020-00188
文号 闽林文〔2020〕12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0-12-22
有效性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建省林业局组织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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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局直属有关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及时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林业系统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2月26日。

  二、慰问对象和标准

  (一)慰问对象

  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十类职工群体: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2.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残疾、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

  3.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领取失业保证金24个月内)、单亲、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因停发、减发工资而导致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

  4.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工(公)死亡职工的家属。

  5.长期在高(低)温、有毒有害等环境中和苦脏累险艰苦岗位上工作的一线职工(参考省总工会一般性慰问的有关规定)。

  6.重大节假日期间、重大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和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基层岗位干部职工。

  7.因组织需要长期异地工作或者服从组织需要赴外地、基层工作的派驻挂职干部职工。

  8.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大活动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职工。

  9.见义勇为、好人好事、助人为乐等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优秀职工和先模人物。

  10.受上级工会或同级党委政府委托的事项。

  (二)慰问标准

  慰问个人省级以上送温暖资金原则上每户不超过2000元。

  各设区市(含平潭)林业系统工会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本地配套资金等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送温暖资金的发放标准。

  三、慰问资金筹集和使用

  1.资金筹集。“两节”送温暖资金由省、市、县(市、区)三级工会共同筹集。

  2.资金使用。省级慰问金由省林业工会根据2021年“两节”送温暖活动资金预分配表(详见附件1),转账给设区市林业(林业局机关)工会、局直属单位工会,慰问金在被慰问单位工会账上列支,以转账方式发放给职工个人,并由设区市林业(林业局机关)工会、局直属单位工会填写发放凭证和实名制汇总表(见附件2、3),并附银行转账凭证。如有特殊原因需采取现金方式发放的,由职工本人签领,如本人无法签名的,可由其家属代签,并附上职工本人及其家属身份证复印件。

  3.资金监督。请各设区市林业(林业局机关)工会、局直属单位工会收到慰问款后,及时开具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同时整理复印相关发放凭证(一式一份)并加盖工会公章后通过邮政快递寄送省林业工会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四、深入开展关爱服务职工暖心行动

  (一)开展职工“大学习”行动

  全省林业系统各级工会要把职工“大学习”活动与“两节”送温暖活动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重点宣传宣讲党和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工会维权帮扶服务职工的举措和成果、职工群众中“勤于创造、勇于奋斗”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人心、温暖人心。

  (二)开展坚守岗位职工人文关怀行动

  全省林业系统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服务职工主阵地的作用,整合党政和工会、爱心企业以及社会机构等各方资源,举办文艺汇演、知识讲座、交友联谊、同吃年夜饭、游园观影、外出郊游等主题节日活动,进一步丰富元旦春节期间坚守岗位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行动

  全省林业系统各级工会要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联合司法、律协等单位深入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职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运用微视频、卡通漫画、有奖问答等职工乐于接受和参与的形式,大力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林业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引导林业职工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和解决劳动矛盾纠纷,推动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落实。全省林业系统各级工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要积极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推动形成全社会送温暖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走访慰问,深入基层调研。全省林业系统各级工会要深入林业基层一线、深入职工群众,重点了解掌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职工群众的基本情况、主要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把实事做实、好事办好。

  (三)加强监督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全省林业系统各级工会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工会财务制度和送温暖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整、程序合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做到轻车简从、务实清廉。

  请各设区市(含平潭)林业(林业局机关)工会,局直属单位工会,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工会于2021年1月10日前报送送温暖资金实名制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于2021年2月10日前报送2021年“两节”送温暖活动总结。

  联系人:省林业工会李元清;联系电话:0591-87855568;

  邮 箱:fjlygh@163.com;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省林业局。

  附件:1.省林业局2021年“两节”送温暖活动资金预分配表

        2.送温暖资金发放凭证

        3.送温暖资金实名制汇总表

 

 

                                  福建省林业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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